【摘要】我国现阶段关于水环境刑法的研究尚显单薄,这促使我们将目光投向作为大陆法系刑法重镇的德国。在水环境刑事法治理方面,德国不仅拥有完备的一次规范与二次规范作为法律制度保障,更难能可贵的是,该国学界还设计出一整套与之相配套的解释范式。该套解释范式主张在明确四项基本解释原则的基础上,将这些原则运用于《德国刑法典》第324条污染水域罪的具体解读之中,厘定了各构成要件的基本内涵与外延。这一治理体系所体现出来的基本规律和重要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与思考。
【关键词】
《建筑知识》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 2015-07-06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5-07-01
《重庆高教研究》 2015-06-30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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